关于做好2009年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公司:
公司2009年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启动,本学期公司主要对国家助学金、西部开发助学工程、新疆少数民族助学金、地震灾区助学金及部分社会赞助类助学金进行评审。请各公司严格按照《yl23455永利助学金手册》(详见附件一)认真做好评选工作,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:
1、助学金的评审范围应为公司在籍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,来自地震重灾区和2009年通过绿色通道的的员工优先考虑(已有专项补助的员工除外)。
2、申请助学金的员工应爱国荣校,守法诚信,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,生活俭朴,具有自立自强的精神,并能正确使用所受资助。
3、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司相关规定者,不予以参评。
二、评审注意事项:
1、未纳入贫困生数据库中的员工,须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,报员工处审批后方可申请助学金。
2、因助学金种类较多,要求不一,金额不等,为充分发挥助学金“帮学助困”的作用,部分助学金可重复兼得,兼得助学金的员工须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员工,兼得助学金额每生每年不超过4000元,兼得比例不得超过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人数的15%。
3、“雁行人大助学金”和“李丰助学基金”按照资助人的要求已组织员工进行申报,受助员工将不参与此次助学金评审。
4、“曾宪梓优秀老员工资助奖励计划”是一项连续三年资助的助学项目,按照基金会的要求,将对已获资助员工(名单见附件二)进行年度评审,请各院按照评审细则组织好评审工作。
5、已转业的员工在目前所在公司进行申请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请各院系做好助学金项目的宣传工作,确保全院员工了解助学项目信息。
2、助学金评审应遵守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所有获得助学金的员工名单都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。
3、各项助学金须严格按照资助范围和条件进行评审,具体要求按本通知和《yl23455永利助学金手册》执行。
4、对虚报家庭经济状况的员工按照《yl23455永利员工违纪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四、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间
1、需提交申请书、成绩单、表格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(复印件)的助学金项目如下(电子版请登陆员工处网站下载):
国家助学金、中海油助学金、新长城助学金、地震灾区助学金、信善助学金、立邦助学金、新疆少数民族助学金、西部开发助学工程、曾宪梓优秀老员工资助奖励计划获奖员工跟踪表、2009年度曾宪梓优秀老员工推荐获奖员工汇总表、2009年度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、社会赞助类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
2、请各公司于
10月15日前将曾宪梓优秀老员工资助奖励计划相关材料送至员工处513室,电子版材料发至zizhuban@ruc.edu.cn,
其他助学金材料于10月23日前报送。
五、发放说明:
国家助学金评审完毕后,将逐月打卡发放,合计发放十个月;社会赞助类助学金待款项到达后,直接打入员工的中国银行卡中。
联系人:高梅红;电话:62515222
员工处
二00九年十月十日